一、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区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民政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职责。
3.负责管理全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执法监察工作;承担新社会组织党建的具体工作。
4.负责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办伤残等级评定、烈士称号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等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复员退伍军人数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发放,医疗补助等工作。
6.组织、协调全区救灾减灾工作,核查上报发布灾情,监督管理救灾款物分配使用;组织指导社会救灾捐赠,负责接收社会捐赠;组织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指导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开展全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争议裁定工作。
7.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
8.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9.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会同区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
10.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依法管理、指导慈善事业;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区革命老区扶贫工作,负责农村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的生活困难定期补助工作;负责结对帮扶工作。
11.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12.按权限承担本区范围的中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本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区各类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落实。
14.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5.办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16.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区民政局本级决算和区老龄办、区地名办、区民政行政执法大队、区婚姻登记处、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区低保管理服务中心、区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决算。
二、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13085.02万元,相比2015年度决算收入8776.06万元,增加4308.96万元,增长49.10%;2016年度支出决算11363.65万元,相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8515.55万元,增加2848.10万元,增长33.4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66.92万元,相比2015年8502.76万元,增加3264.16万元,增长38.39%;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38.70万元,相比2015年8294.30万元,增加2644.39万元,增长31.88%;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959.00万元,相比2015年度21.80万元,增加937.20万元,增长4299.08%;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相比2015年12.22万元,减少12.22万元,下降100.00%。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15,481.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085.02万元,占总收入84.52%,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72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66.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959万元),占总收入82.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359.09万元,占总收入 2.3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2,396.56万元,占总收入15.48 %。
(三)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11,363.6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89.07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5.88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1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6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10.41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4.71 万元,项目支出9,988.53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3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424.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16年年初预算为10,490.25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6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7 %。,主要是因为民政工作需要,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万元,占0.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49.36万元,占87.10%;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468.86万元,占12.48%;
住房保障支出46.60万元,占0.4%。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2.1万元,2016年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80201行政运行。2016年年初预算为556.15万元,2016年决算为55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80204拥军优属。2016年年初预算为19.9万元,2016年决算为2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八一慰问相关支出增加。
2080205老龄事务。2016年年初预算为5万元,2016年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80206民间组织管理。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衢江暖阳社会服务中心等3家社会组织进行资金扶持。
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16年年初预算为14万元,2016年决算为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合同约定,差额部分应在下一年度支付。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254.48万元,2016年决算为27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政管理事务工作开支增加。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年初预算为38.56万元,2016年决算为3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80801死亡抚恤。2016年年初预算为73.73万元,2016年决算为7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时考虑死亡抚恤对象动态增长因素。
2080802伤残抚恤。2016年年初预算为650万元,2016年决算为64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时考虑伤残抚恤对象动态增长因素。
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16年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2016年决算为119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时考虑补助对象动态增长因素。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195.38万元,2016年决算为19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016年年初预算为700万元,2016年决算为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016年年初预算为37万元,2016年决算为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包含了2015年度结转资金。
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016年年初预算为2.8万元,2016年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016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16年决算为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培训计划调整。
2081001儿童福利。2016年年初预算为66万元,2016年决算为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时考虑孤儿、困境儿童动态增长因素。
2081599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10万元,2016年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60万元,2016年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4877.63万元,2016年决算为487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187万元,2016年决算为1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时救助资金当年未下拨乡镇。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16年年初预算为285.97万元,2016年决算为28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915.76万元,2016年决算为34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展缓慢。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年初预算为18.39万元,2016年决算为1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00504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016年年初预算为106.23万元,2016年决算为6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时考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人数动态增长因素。
2100509城乡医疗救助。2016年年初预算为1344.24万元,2016年决算为134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初预算为44.56万元,2016年决算为4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10203购房补贴。2016年年初预算为2.04万元,2016年决算为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1.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2.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16年决算为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民政厅当年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拨款增加。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3.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考核、兄弟县市民政部门工作交流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兄弟县市民政部门工作交流等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508人次,共 3.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1万元,主要用于车改前局属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已拍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民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98万元,比上年度下降68.9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民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民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区民政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0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专项服务、专项业务活动、政务公开审批、法制建设、信访事务、参事事务、事业运行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拥军优属: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6.老龄事务: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7.民间组织管理:反映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18.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0.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2.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3.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4.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5.义务兵优待: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支出;
26.其他优抚支出:反映除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义务兵优待金、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7.退役士兵安置: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8.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9.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等支出;
30.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31.儿童福利: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2.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反映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3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6.临时救助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7.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9.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40.城乡医疗救助:反映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4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