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州市衢江区农机管理总站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各项农机化工作。
2、制订全区农机化发展战略、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农机化发展情况调研,负责组织实施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全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其他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包括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审验,核发牌证,安全检查,事故处理,拖拉机强制报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处理田间、场院及机耕道路上发生的农机事故。
4、 负责全区农村农业机械维修点管理,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和进行年度审验。
5、负责对农机产品质量、机械作业质量、农机维修质量的监督检查。
6、负责全区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学校办学资格评估、审定;负责全区农村农机实用操作人员和农机管理系统内部之人员培训。
7、负责全区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的管理和核发跨区作业证。
8、负责全区农机化统计工作,组织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农业生产性柴油和农用救灾柴油的分配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农机管理总站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衢州市衢江区农机管理总站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农机管理总站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农机管理总站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384.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4.36万元,占总收入92.08%,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9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76.68%;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59.28万元,占总收入 1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30.48万元,占总收入7.92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农机管理总站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305.7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4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7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244.67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06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66.58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16 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农机管理总站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295.08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5.08万元,占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4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7万元。
农林水支出234.0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0.0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016年年初预算为23.34万元,2016年决算为2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0(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16年年初预算为7.67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2016年年初预算为230.11万元,2016年决算为23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增加、工资调标、社保基金调整补缴等支出。
213(类)01(款)22(项)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016年年初预算为3.9万元,2016年决算为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初预算为15.02万元,2016年决算为1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2016年年初预算为15.04万元,2016年决算为1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农机管理总站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5.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了51 %。主要用于接待农业招商引资及省县区农机部门来人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级及农关业务部门来人数减少。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176人次,共 1.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5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下降40.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3万元,主要用于农机管理总站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减少的原因为2016年9月开始实施车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衢江区农机管理站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衢江区农机管理站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衢江区农机管理站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5医疗保障(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213农林水支出(类)01农业(款)04事业运行(项)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15.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03购房补贴(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