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中心幼儿园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保育、教育标准。
3、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4、为幼儿家长工作和学习提供便利,为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打好基础。
5、幼儿园根据《纲要》及《规程》精神,坚持科学管理、潜心钻研,努力探索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创设适合幼儿发展的教学活动。不断吸收和借鉴先进的幼儿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园本教育课程,并充分利用家长的教育资源以及社区的人文资源,融幼儿园、社区和家庭教育为一体,促进幼儿健康水平以及情感、态度、认知能力等各方面的发展,使幼儿成为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儿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中心幼儿园单位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二、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中心幼儿园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中心幼儿园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中心幼儿园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146.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17万元,占总收入1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7万元),占总收入64.01%;事业单位专户资金46.11万元,占总收入 31.55%;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6.5万元,占总收入 4.4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中心幼儿园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133.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116.63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8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7.7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5.9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7.9 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7万元,其他各类支出40.2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中心幼儿园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27.82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66 %。,主要是因为2016年7月教师工资调整增加、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增加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205(类)支出76.39万元, 占 88.97 %;210(类)支出2.29万元,占2.67%。221(类)支出7.18万元,占8.36%。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16年年初预算为21.15万元,2016年决算为7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教师工资调整及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增加。
205(类)02(款)02(项)小学教育。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0.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用于单位办学开支。
205(类)02(款)99(项)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3.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用于单位办学开支。
205(类)08(款)01(项)教师进修。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0.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用于教师培训开支。
210(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16年年初预算为2.29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 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初预算为3.54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 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10%,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增加。
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2016年年初预算为0.84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中心幼儿园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公用经费33.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教师培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29(类)04(款)00(项)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7.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用于单位校舍维修。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 0 %。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 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衢江区云溪乡中心幼儿园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衢江区云溪乡中心幼儿园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衢江区云溪乡中心幼儿园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衢江区云溪乡中心幼儿园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3.205(类)02(款)02(项)小学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4.205(类)02(款)99(项)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15.205(类)08(款)01(项)教师进修: 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16.210(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229(类)04(款)00(项)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