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年08月14日    访问次数:

一、衢州市衢江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制定城中村改造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

2.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拟定和宣传

3.研究处理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收集、整理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4.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5.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记录纪要整理

6.征迁简报编发、信息调研和大事记

7.负责城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8.负责征迁补偿、工程承包等合同的审核和管理

9.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衢州市衢江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200.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0.21万元,占总收入94.78%,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6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81.13%;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27.39万元,占总收入 13.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10.48万元,占总收入5.22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200.6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2.65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3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1.29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8 万元,项目支出32.6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32.2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206.04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3 %,主要是因为城中村改造四期未在2016年度启动。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4万元,占2.7%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44.79万元,占88.93%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3.63万元,占8.37%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4万元,2016年决算为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26.04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12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5.6万元,资金来源为2015年度结转。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80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2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未开展城中村改造四期。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9.31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1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新招考录转正用3名事业编制人员。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34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6.67%。主要用于接待考察学习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未开展城中村改造四期,考察学习批次减少。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95人次,共 0.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23.4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走访拆迁户、日常办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城改办本级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城改办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城改办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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