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州市衢江区风景旅游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我区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我区旅游行政(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区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2、指导各类旅游企业的改革,积极培育开发旅游市场,完善旅游经营管理体制。负责初审和管理本区国内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评定工作;负责区级风景区、风景点、度假村(庄)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区涉旅企业和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旅游业的宏观管理,制定行业管理规范;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的旅游资源,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负责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的管理工作,参与区内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以及其他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宏观指导,负责全区旅游业的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4、负责编制申报全区旅游发展资金的投资计划,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配合区财政局做好旅游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审核和使用监管工作。
5、研究制定全区旅游市场规划和年度旅游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工作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负责收集研究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向旅游企业发布市场信心,归口管理旅游涉外事务。
6、组织指导“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活动,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7、管理和指导全区旅游教育培训和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管理和指导旅游行业技术等级考核、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工作,指导和协调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的开发工作。
8、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旅游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旅游安全、旅游娱乐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风景旅游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衢州市衢江区风景旅游局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风景旅游局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风景旅游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681.03万元,相比2015年度决算收入553.49万元,增加127.54万元,增长23.04%;2016年度支出决算807.05万元,相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554.77万元,增加252.28万元,增长45.4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3.54万元,相比2015年344.99万元,增加268.55万元,增长77.84%;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9.56万元,相比2015年372.32万元,增加367.24万元,增长98.64%;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00万元,相比2015年度170.00万元,减少165.00万元,下降97.06%;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00万元,相比2015年170.00万元,减少165.00万元,下降97.06%。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风景旅游局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8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1.03万元,占总收入77.13%,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1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3.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万元),占总收入70.05%;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62.49万元,占总收入 7.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201.98万元,占总收入22.87 %。
(三)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风景旅游局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807.0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5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65.12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8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2.28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91 万元,项目支出603.86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9.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万元,其他各类支出62.4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风景旅游局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147.49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98 %,主要是因为有省级项目补助资金和区级旅游业大发展补助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6.04万元,占0.9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591.61万元,占96.4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类)支出15.88万元,占2.59%。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10(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年初预算为6.05万元,2016年决算为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2(类)01(款)08(项)国家重点风景区规划与保护支出。2016年度年初预算为120万元,2016年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6(类)05(款)01(项)行政运行。2016年年初预算为144.49万元,2016年决算为16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216(类)05(款)99(项)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为64.25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4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促进旅游业大发展补助资金增加。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初预算为10.18万元,2016年决算为1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和基数调整等。
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2016年年初预算为0.53万元,2016年决算为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风景旅游局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16(类)60(款)04项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2016年年初预算为5万元,2016年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2.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4.62%。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宣传营销、网络新闻媒体等支出。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数减少。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365人次,共 2.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3.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3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企业安全检查、旅游宣传促销、日常办公开支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9月份统一车改。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旅游局本级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4.27万元,下降51.3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旅游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旅游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区旅游局单位0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210(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216(类)05(款)01(项)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216(类)05(款)99(项)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5.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221(类)02(款)03(项)住房公积金: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