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年08月09日    访问次数:
一、衢州市衢江区政法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有关政法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根据上级党委政法委和区委的部署,统一区政法各部门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思想和行动。

2.围绕区委、区政府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并做好相关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参与依法治区方针的实施。

3.组织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和社会管理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4.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研究制订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执法的措施,督促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支持、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依法组织查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及非法干涉、干预和影响政法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督促、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全区政法系统信访工作。

6.研究制订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组织指导政法各部门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7.协助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8.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推广政法、综治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政法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9.指导协调全区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对有关案件进行评查。

10.承办区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政法委员会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衢州市衢江区政法委员会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政法委员会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收入决算620.11万元,相比2015年度决算收入364.73万元,增加255.37万元,增长70.02%2016年度支出决算641.47万元,相比2015年度决算支出463.33万元,增加178.15万元,增长38.4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0.11万元,相比2015359.73万元,增加260.37万元,增长72.38%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47万元,相比2015458.33万元,增加183.15万元,增长39.96%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相比2015年度0.00万元无增减变化;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相比20150.00万元无增减变化。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政法委员会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730.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0.11万元,占总收入84.87%,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2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84.87%;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 0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 %。上年结转收入110.57万元,占总收入15.13 %

(三)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政法委员会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641.4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3 万元、国防支出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59.63 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2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6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 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 万元、金融支出0 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 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64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93.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3.24 万元,项目支出184.53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政法委员会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426.89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26 %。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566.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16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29.6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04治安管理(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0万元,2016年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4公共安全支出(类)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63.40万元,2016年决算为53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调整。项目增加政法网二期、综治平台建设。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3.24万元,2016年决算为1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财政拨款。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5医疗保障(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0.16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1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9.45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2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公积金调整。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3购房补贴(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7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政法委员会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6.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3.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6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出国(境)人员。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3.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0.9%。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履行节约原则。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60人次,共3.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8.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衢江区委政法委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2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63.32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公务接待、印刷费、会议费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衢江区委政法委本级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衢江区委政法委本级及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衢江区委政法委无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201(类)03(款)99(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3201(类)36(款)99(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4204(类)02(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 204公共安全支出(类)02公安(款)04治安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16. 204公共安全支出(类)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7.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 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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