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江区樟潭街道概况
(一)主要职能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其主要职能是:
1.巩固基层政权。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加强对“村规民约”制定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土地等承包合同管理,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加强培育和发展农村、农民的各类经济组织。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加强财政管理,协助搞好税征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和招投标工作;建立和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3.提供服务,负责抓好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优抚工作。
4.加强社会管理。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根据省政府规定,行使安全生产、环境与资源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市场、公共卫生、规划与建设、城乡环境卫生、水政水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5.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种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财产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6.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樟潭街道部门预算包括:街道本级预算。
二、樟潭街道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樟潭街道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樟潭街道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樟潭街道2017年收支总预算 6600.8万元。
(二)关于樟潭街道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樟潭街道2017年收入预算66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9.8万元,占36.20 %;其他收入190万元,占2.88%;上级补助收入4021万元,占60.92%。
(三)关于樟潭街道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樟潭街道2017年支出预算6600.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6.0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40万元、农林水支出1086.5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1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4.3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139.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17万元,项目支出4944万元。
(四)关于樟潭街道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樟潭街道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89.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9.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1.0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0万元、农林水支出426.5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1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8.3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万元。
(五)关于樟潭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樟潭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89.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681.8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和补贴调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大力发展农林水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1.07万元,占57.79%;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占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3万元,占4.59%;城乡社区支出380万元,占15.90%;农林水支出426.55万元,占17.85%;交通运输支出12万元,占0.5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12万元,占0.7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8.33万元,占1.6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万元,占0.6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09.19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68.8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本级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的人大相关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的统计相关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的财政事务管理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的纪检监察事务管理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的政协管理基本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消防(项)10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的消防管理基本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17.1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的文化事业管理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万元;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59.73万元,主要用于街道民政相关事务的基本支出和义务兵优待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3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村庄整治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26.5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服务和管理的基本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支出(项)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38.33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管理事务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5万元,主要用于农家乐发展。
(六)关于樟潭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樟潭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56.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1139.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科目;
公用经费支出5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科目。
(七)关于樟潭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外事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机关单位来访、招商引资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樟潭街道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樟潭街道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樟潭街道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或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樟潭街道有0个项目实行(或0 %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人大事务管理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乡政府下属的综合事业服务中心统计事业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财政事务管理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党务管理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是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主要乡政府下属的综合事业服务中心文化事业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农村优抚其他支出。
1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支出。
1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于计划生育管理的基本支出;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是指用于其它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指用于山区自然生态保护项目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支出(款)行政运行支出(项),主要乡政府下属的综合事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的基本支出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农村公路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