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整理技术服务,组织我区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批,实地勘察等。
2、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管理、评估与咨询、编制项目计划,日常项目管理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202.09万元。
(二)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20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09万元,占100%;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经费补助0万元,占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本级)0万元;占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市)0万元,占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 %。其他收入 0万元, 占 %;
(三)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202.0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9.71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52.09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四)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2.09 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4.59万元,主要是2017年人员经费开支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9.71万元,占93.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9.75万元,占4.8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39.7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在人员、日常公用、项目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整治(项)5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整治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63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75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关于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公用业务经费支出:2017年安排公用业务经费支出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开展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衢州市衢江区土地整理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7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