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江区委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区委办
(1)负责区委日常文电的处理,区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区委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和催办、落实。
(2)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及时提出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为区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围绕区委的总体工作部署,搜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
(4)负责区委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印发工作,负责区委和区委办公室印鉴的使用、管理。
(5)负责区委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区委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区委领导做好有关衔接工作。
(6)负责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机关的联系,协助区委领导协调区级各部门、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关系。
(7)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做好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有关服务工作,指导各乡镇、区级机关各部门的信访工作,以及重要来信来访事项的办理和协调。
(8)征集、整理、研究、编写衢江区地方党史资料及衢江区现代史、当代史资料,为衢江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历史借鉴。
(9)贯彻落实国家保密法规,抓好保密教育,建立健全各级保密组织和各项保密规章制度。
(10)负责做好区委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11)负责领导和管理区档案局。
(12)负责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工作,会同区政府办公室做好区委大院内部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13)完成区委和市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档案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制订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制订本区档案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档案执法情况,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办理档案行政复议。
(3)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区级机关、乡镇机关、群众团体及其直属单位,区属企业,区级各专业、部门档案室进行监督指导。受省档案局(馆)委托对部、省属驻衢江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原则指导。
(4)制定全区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承担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
(5)接收区直行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破产企业的档案。征集社会上散存的具有全区意义的档案资料。
(6)集中统一保管区级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对全区两个文明建设有参考价值的史料。组织开展全区档案学术交流和理论研究。加强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
(7)负责全区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对全区档案常规保护技术进行指导和服务。
(8)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对馆藏档案进行现代化管理,实施馆藏档案微机化、网络化管理。接收、保管、开发电子档案和推广电子档案保护技术。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区信息办
(1)贯彻实施信息产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划。
(2)指导区电子党务、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3)推动全区信息体系建设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4)按照上级要求,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5)承办区委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4.区接待办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
(2)研究提出重要内宾接待的有关规定、措施和办法。
(3)负责承担来我区考察、检查工作的上级领导的接待工作。
(4)负责区委、区政府领导率团赴外考察的前站工作。
(5)指导全区接待工作。
(6)负责全区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接待系统的网络建设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江区委办部门预算包括:区委办本级预算、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区档案局、事业单位区信息办和区接待办单位预算。
二、衢江区委办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委办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区委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848.43万元。
(二)关于区委办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办2017年收入预算84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本级)816.43万元,占96.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市)12万元,占1.41%;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万元,占2.36%。
2017年支出预算84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43万元,占92.69%;项目支出62万元,占7.31%。
(三)关于区委办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办2017年支出预算848.4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35.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1.39万元,项目支出62万元。
(四)关于区委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委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8.4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816.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市)1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2万元。
(五)关于区委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8.43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68.77万元,主要是人员调整和工资结构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3101行政运行68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46万元,主要用于对退休人员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18.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
(4)2210201住房公积金63.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5)2210203购房补贴3.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购房补贴。
(6)2012604档案馆5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含党史二卷、衢江年鉴编纂)。
(六)关于区委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6.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5.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1.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区委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
出。
(八)关于区委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区委办2017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和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减少26.07%,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来访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8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机要通信用车保留。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区委办本级、区档案局一家参公事业单位和区信息办、区接待办两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24.3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区委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委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机要通信用车.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或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201310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方面指出。
13.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2210203购房补贴: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2012604档案馆:指反映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馆的支出,包括档案资料征集,档案抢救、保护、编纂、修复、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馆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