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江区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残疾人联合会属人民团体性质,履行的是“代表、管理、服务”的职能。主要职责是:
1、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扶残助残的惠民政策,是我区残疾人事业管理的执行机构。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3、倡导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5、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的业务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衢江区残联属区政府下属一级预算单位。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江区残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江区残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市)和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衢江区残联2017年收支总预算5146.76万元。
(二)关于衢江区残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残联2017年收入预算514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2021.17万元,占39.2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市)3022.79万元,占58.73%;上年结转102.80万元,占2.00%。
(三)关于衢江区残联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残联2017年支出预算5146.7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4.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5.7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5.44万元、项目支出4925.59万元。
(四)关于衢江区残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江区残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46.7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2021.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省市)3022.79万元、上年结转102.80万元;支出包括: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4.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5万元。
(五)关于衢江区残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江区残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当年拨款2021.17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006.08万元,主要是残联人两项补贴工作全面展开,该政策涉及范围广、人数多,所需资金量巨大。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1.43万元,占99.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8万元,占0.10%;住房保障支出17.65万元,占0.3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51万元,主要用于本级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195.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工资和单位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245.4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助听助明助行、康复训练、康复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4577.3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文体宣传、法律援助和残疾鉴定等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0.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衢江区残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江区残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5.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衢江区残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3.0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及上级部门来客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比上年减少。由于2016年已进行车改,单位公车已取消,所以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