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年03月20日    访问次数:

 

一、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各基层法院都拥有和行使调解的职能。
  
(二)法院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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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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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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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审判监督职能。

    5、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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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指导全县(区)法院
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县(区)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县(区)法院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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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8
、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

    9、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法院支出。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收支总预算2207.86万元。

(二)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收入预算220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2.86万元,占92.5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本级)155万元,占7%,其他收入10万元,占0.47%

(三)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支出预算2207.8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27.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万元、其他支出16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06.5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0.56万元、项目支出210.78万元。

(四)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97.8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2.8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5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47.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万元、其他支出155万元。

(五)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42.8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1847.27万元,占9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1万元,占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78万元,占2 %;住房保障支出140万元,占6.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1847.27万元,包括法院事务(款)行政支出(项)1827.27万元和其他法院支出(项)20万元。行政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办案业务费和设备购置费。其他法院支出主要用于调解员和陪审员的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退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8.78万元,主要用于院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3.33万元,主要用于院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6.67万元,主要用于院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2.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9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3.5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市(县、市)相关业务部门来衢江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交流、政策调研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8.57%,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公务车辆从原17辆减少至1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 (类) 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本级离休干部职工工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所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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