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咨询委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组织委员专家重点做好重大课题的选题、研究、推进等工作。
2. 围绕重大问题和产业发展开展调查研究。
3. 推进全区重大项目谋划评审工作。
4. 关注调研课题的转化工作,跟踪研究新常态下衢江区精准扶贫、衢江特色光伏扶贫暨金屋顶富民工程实施等课题转化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区咨询委办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江区咨询委办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咨询委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咨询委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74.48万元。
(二)关于区咨询委办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咨询委办2017年收入预算7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48万元,占97.3%;上年结转2万元,占2.7%。
(三)关于区咨询委办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咨询委办2017年支出预算74.4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8.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3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四)关于区咨询委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咨询委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48万元,上年结转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
(五)关于区咨询委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咨询委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4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2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劳务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区咨询委办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0.37万元,占94.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84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类)3.27万元,占4.4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03(款)01(项)事务 55.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咨询委办在职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驾驶员)工资、日常公用业务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和部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
(2)201(类)03(款)99(项)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区咨询委办组织开展的委员活动、课题调研考察经费和课题经费。
(3)210(类)12(款)02(项)事务0.84万元,主要用于区咨询委办事业编制人员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4)221(类)02(款)01(项)事务2.91万元,主要用于区咨询委办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5)221(类)02(款)03(项)事务0.36万元,主要用于区咨询委办在职人员购房补贴。
(六)关于区咨询委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咨询委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区咨询委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咨询委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区咨询委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8.5%。主要用于接待咨询委员、特邀委员、上级咨询委、招商引资商客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计将增加引进项目投资商的招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浙H73956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留部分空间。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咨询委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单位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201(类)03(款)01(项):指的是行政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201(类)03(款)99(项):指的是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的是除了罗列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210(类)12(款)02(项):指的是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221(类)02(款)01(项):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221(类)02(款)03(项):指的是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衢江区咨询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