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年03月17日    访问次数:

 

一、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主管部门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社会保险政策;组织实施衢江区社会保险工作计划,负责各项保险业务工作的日常管理。

负责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变更、注销、中断、终止等业务;负责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参保、缴费信息查询、出具证明等相关服务;做好个人权益单寄送工作;做好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和扩面工作。

负责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核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工作。负责向地税部门提供各项社会保险费应征缴数,接收其反馈的实征数并做好到账数据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做好社会保险费补缴和退费、各类社会保险险种间折算的审核和确认工作。

负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和代发项目审核、调整、暂停、终止等工作;做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核发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负责工伤、生育医疗费用及相关待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特殊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受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请并审批;负责分级诊疗、转院等登记与核准工作。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准入、协议管理、年度考核工作。

负责做好社会保险数据管理和应用工作;负责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开发完善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保障卡的制发和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内控与稽核;负责两定单位、用人单位和参保对象违规行为的稽核,追缴违规基金;负责医疗保险外伤稽核。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及代发待遇的支付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社会保险会计、统计及基金运行分析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 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市);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 46356.18万元。

(二)关于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收入预算 4635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24205.34万元,占52.2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本级)22111.84万元,占47.70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市)39万元,占0.08%
  (三)关于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支出预算 46356.1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2.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64.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914.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2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11.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6.57万元,项目支出45738.49万元。

(四)关于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356.18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2420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本级)22111.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市)3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2.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64.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914.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21万元。

(五)关于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244.3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7621.01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增加、新增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赤字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122.09万元,占45.8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264.39万元,占34.09%;城乡社区支出(类)4802.65万元,占19.81 %;住房保障支出(类)55.21万元,占0.23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43.8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4 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购买服务费支出、光纤租金及信息系统维护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30万元,主要用于参保人员信息告知经费支出、社保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2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0500 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825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4802.65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赤字。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1.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17.69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11.1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6.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2111.8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5053.99万元,主要是增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财政补助、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赤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2111.84万元,占100 %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8185.84万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财政补助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3926万元,主要用于复退军人乙等伤残医疗费、实职处级退休干部医疗费、企业军转干部保障经费、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及医疗费、离任村级主职养老保险、集体企业遗属、计划外临时工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二轻供销生活补助费、统筹外生活补助、离休两费、未安置知青生活困难补助、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赤字、离休干部配偶一次性医疗缴费等支出。

(八)关于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9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单位人员用餐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57 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6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44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衢州市衢江区社保局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项):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支出。

1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人(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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