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州市衢江区第四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根据教育规律、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3、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的定量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4、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决定校内教职工的工作安排,组织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实施奖惩。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
5、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内容、方法和规律,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法制纪律和道德品质教育以及做好管理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搞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
6、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保证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要有计划地参加教研活动,有目的地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要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加强科研工作的组织领导。有计划地组织质量检查、分析,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
7、组织制定和实施校舍建设和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正确使用各项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安全工作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改善教职工的福利生活,提高福利待遇,努力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8、加强与党支部的合作,主动接受学校党组织的监督,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协作。
9、依靠群众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其在职权范围内所做的有关决定。督促和检查教代会提案的办理与落实。
10、主持学校与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联系工作和外来工作。搞好校际间的交往;做好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工作,争取各方面力量对学校的支持,为办好学校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校预算单位构成只有衢州市衢江区第四小学预算
衢州市衢江区第四小学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江区第四小学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衢州市衢江区第四小学2017年收支总预算378.80万元。
(二)关于衢江区第四小学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第四小学2017年收入预算3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8.80万元,占100 %;
(三)关于衢江区第四小学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第四小学2017年支出预算378.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支出327.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78.80万元。
(四)关于衢江区第四小学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江区第四小学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8.8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27.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万元。
(五)关于衢江区第四小学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江区第四小学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8.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了10.5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未列入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327.15万元,占8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万元,占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2万元,占4 %;住房保障支出30.6万元,占8.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327.1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教职工人员支出及日常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8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及慰问经费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5.22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按照国家政策为在职教师缴纳的医疗保险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8.2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按照国家政策为在职教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在职教师发放的购房补贴。
(六)关于衢江区第四小学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江区第四小学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8.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8.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关于XX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学校来我校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交流、政策调研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学校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学校学生外出比赛租车等费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