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江区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我区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我区旅游行政(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区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2、指导各类旅游企业的改革,积极培育开发旅游市场,完善旅游经营管理体制。负责初审和管理本区国内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评定工作;负责区级风景区、风景点、度假村(庄)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区涉旅企业和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旅游业的宏观管理,制定行业管理规范;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的旅游资源,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负责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的管理工作,参与区内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以及其他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宏观指导,负责全区旅游业的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4、负责编制申报全区旅游发展资金的投资计划,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配合区财政局做好旅游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审核和使用监管工作。
5、研究制定全区旅游市场规划和年度旅游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工作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负责收集研究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向旅游企业发布市场信心,归口管理旅游涉外事务。
6、组织指导“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活动,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7、管理和指导全区旅游教育培训和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管理和指导旅游行业技术等级考核、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工作,指导和协调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的开发工作。
8、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旅游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旅游安全、旅游娱乐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衢江区旅游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其他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市);支出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525.40万元。
(二)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2017年收入预算525.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144.20万元,占27.44%;其他收入81.2万元,占15.4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市)300万元,占57.1%。
(三)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2017年支出预算525.4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9.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1万元、城乡社区支1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6.5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67万元、项目支出381.2万元。
(四)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市)300万元。支出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
(五)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了3.29万元,主要是在编在职人员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327.8万元,占7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9万元,占0.74%;住房保障支出13.11万元,占2.95%;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占22.5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12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2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地方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支出(通过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直接拨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2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0.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国家重点风景区规划与保护(项)100万元,主要用于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查、报批、保护、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市(县、市)相关业务部门来衢江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交流、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7.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复印机、照相机、办公桌。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衢州市衢江区旅游局固定资产7.77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指补助地方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支出(通过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直接拨付)。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国家重点风景区规划与保护(项):指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查、报批、保护、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衢州市衢江区风景旅游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