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2017年部门预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年03月16日    访问次数:

一、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校是一所农村公办初级中学,主要职能为九年义务提供初中教学为主,全面提升学校办学质量。我校建立健全了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质量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强了学校内部各项教学工作的科学管理。在宏观上体现管理的目标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从微观上,对学校的授课计划、备课、教学、批改、辅导、复习、考试、成绩评定等项教学规章制度,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强化德育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我校努力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尤其是班主任队伍建设。全校提倡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要求做到时时育人、事事育人、全方位育人。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后溪镇初级中学设个5职能科室:

1.校长室。负责全校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学校人事、财务、教育教学、学校基建等总体规划。

2.教科室。负责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全校业务培训等是常工作。

3.总务处。负责全校后勤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4.政教处、安全办。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及安全工作。

5.团总支:负责学生共青团组织建设,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吸收先进青年加入共青团等工作。

二、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2017年收支总预算495.08万元。

(二)关于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后溪初中2017年收入预算49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5.08万元,占100 %
  (三)关于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2017年支出预算495.0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495.0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95.08万元。

(四)关于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495.0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5.0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95.08万元。

(五)关于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95.0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321.65万元,主要是2016年因为工资调整等追加预算较多。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495.08万元,占100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安排427.4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在职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安排12.19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师社会保障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安排19.49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师医疗保障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34.39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师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1.56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师购房补贴经费支出。

    (六)关于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95.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5.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付学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关于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20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 0 %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1.84 万元,上年执行数为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地方有关部门督查、省内兄弟单位交流、各类教学和教科研活动等活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0%。其中,本校无公车,主要用于平时学生及教师成规模外出参加活动及比赛等租车费用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事业单位医疗:指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指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13. 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 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款)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事务方面的支出。

16.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用以前欠缴收入安排的支出)。

1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

18.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支出、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9.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初等职业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0. 教育(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工读学校教育以外其他用于特殊教育方面的支出。

21.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指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附件:衢江区后溪镇初级中学2017年区级单位支出预算表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返回上一页】   【关闭窗口】


衢江区人民政府主办 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衢江区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建设管理
2007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52064号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