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衢江区金融(国资)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区金融办的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拟定并组织实施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金融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建立全区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负责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加强对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指导;负责指导协调企业上市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动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建设;负责对相关民间金融组织进行业务指导、经营约束、监督检查、违规处理;负责参与指导金融人才培训和引进工作。
2.区国资办的主要职能为: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经区政府批准,审核、办理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等事项;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日常基础及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国有产权交易;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江区金融(国资)办部门预算属于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二、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江区金融(国资)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 161.51 万元。
(二)关于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收入预算161.51万元(全部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关于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支出预算161.5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8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0.3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2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四)关于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1.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8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1万元。
(五)关于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61.51 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19.82万元,主要是因为区金融办与区国资办合署办公,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8.88万元,占92.18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2.72万元,占1.68%;住房保障支出(类)9.91万元,占6.1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13.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0.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关于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26.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衢江区金融(国资)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计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相关业务部门来衢江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交流、政策调研等接待支出;以及单位开展项目培训、会议等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金融办与区国资办合署办公,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构运行经费
2017年衢江区金融(国资)办机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3.8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衢江区金融(国资)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的项目支出。
1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