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年03月15日    访问次数:

一、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衢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衢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负责辖区内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对全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

4.对全区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起诉由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自侦案件,并代表国家进行公诉。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及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7.依法对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法津监督。

8.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9.规划区检察院机关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和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的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10.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11.按照任免审批权限,协同区委管理、考核干部,根据《检察官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任免事项。

12.负责本院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3.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对司法警察的警衔审报和管理工作。

14.贯彻检察工作方针,确定和部署全区检察工作任务。

15.负责其它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指的是本级预算。

二、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收入预算1575.24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1575.24万元。

(二)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收入预算157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本级)1565.24万元,占99.37%;其他收入10万元,占0.63%
  (三)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支出预算1575.2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20.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61.1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4.11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四)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65.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5.2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10.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7万元。

(五)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当年拨款1565.2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305.3万元,主要是待结算资金未列入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410.38万元,占9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5万元,占1.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1万元,占1.76%;住房保障支出104.7万元,占6.6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310.38万元,主要用于本院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其他检察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22.65万元,主要用于本院离退休干部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27.51万元,主要用于本院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98.03万元,主要用于本院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6.67万元,主要用于本院按照国家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干部发放的购买住房补贴。

    (六)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5.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20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1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本院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0%。主要用于本院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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